
财神灵签第47签 下下签

【签诗】 | 试于清夜把心扪 讼则终凶君记取 祗欲平和雪尔冤 与君万语复千言 |
【圣意】 | 讼莫兴。恐遭刑。财莫贪。病未宁。行有阻。婚难成。且循理。保和平。 |
【东坡解】 | 讼则终凶。不必多说。若得和平。旧冤可雪。凡所谋望。皆当谨节。反求诸己。祸端自灭。 |
【碧仙注】 | 心地好时身自吉。何须巧计去缵天。劝君静处勤修省。祸及身来不可损。 |
【解曰】 | 此籤不可妄意。切莫贪求。但要和平。冤自可雪。谋事有反覆。婚难成。久而后成。财莫贪。疾未安。讼必凶。若有害人之意。反成殃也。 |
【释义】 | 戒人不可兴讼。讼则终凶。不可成也。若能自处和平。则祸端自绝。冤抑可雪。占者凡事不可贪取。昼之所为。有一毫不善。清夜间。鬼神森列。虽不以为祸。而祸自生矣。(岂)不戒哉。 |
【占验】 | 一富人累为少年无赖所骗。不下百金。欲往讼之。占得此籤。乃清夜扪心。昔未富时。曾得一人数十金未偿。其人卒无后。记其死之日。即此人生之时也。乃惊悟。再与少年十馀金。约有死者两倍之数目。此不复生端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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