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财神灵签第17签 下下签

【签诗】 | 定为后世子孙殃 纵使机关图得胜 事到公庭彼此伤 田园价贯好商量 |
【圣意】 | 事悖理。讼必伤。名未济。财平常。产勿谋。病宜禳。且谨慎。保安康。 |
【东坡解】 | 事依本分。自有前程。若用机关。反害其身。如作交易。当合人情。倘或妄作。难保安宁。 |
【碧仙注】 | 交加二字必虚勤。若问财时必见侵。凡事只宜退一步。须知守己得安宁。(心田两字在公平。财产交关勿见侵。凡事只宜退一步。须知守己得安宁。) |
【解曰】 | 此籤切须依本分。自有前程。如有机关。反成害己利人。凡谋望。自家商酌方好。名利未遂。宜守平常。 行人有阻。病可禳。婚难成。谨保安康。 |
【释义】 | 此言讼不成。凡事循理而行。不愿乎外。自得亨利。子孙殃者。本身无事。家口多难。占此。谋望。参商。功名阻滞。 切宜自安本分。莫置度外。恐有彼此是非。 |
【占验】 | 一人卜米价。是年米不贵。又桐城内一士人。有螟蛉子。弗受驾驭。 一日偶督责之。竟自逃去。莫知所之。其父百计图谋。 终无影响。迨占此之后。乃于胜果舖。寻得带回家里。 旋染怪病。破费许多。未蜀冠而殀亡。三四两之验如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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